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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股票期权业务的保证金上浮比例进行整体调整的通知

时间: 2019-12-20

尊敬的投资者: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决定于2019年12月23日上市交易沪深300etf期权合约品种,深交所股票期权标的为嘉实300etf(代码159919),上交所股票期权标的为华泰柏瑞300etf(代码510300)。为适应股票期权业务发展需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股票期权业务的保证金上浮比例进行整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原“保证金上浮比例默认均为5%现调整为保证金上浮比例默认均为10%该比例调整生效时间为2019年12月23

2、每月合约临近到期前三个交易日将提高保证金上浮比例至20%该比例调整生效时间为20201月1

3、根据交易所规定,我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组合策略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标准。牛市价差策略和熊市价差策略组合保证金标准,同交易所一致;跨式策略组合保证金标准,在交易所基础上的上浮比例与普通义务仓一致,上浮10%该比例调整生效时间为2019年12月23同时,因风险控制需要,公司自交易所自动解除组合前一个交易日起提前按照解除组合后应收保证金水平收取维持保证金,计算保证金风险度,并以此为基础对客户进行风险通知和风险处置

随着业务的开展,我司将根据市场及客户风险情况调整风险控制措施,以公示为准。

特此通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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