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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时间: 2020-12-14

尊敬的投资者: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95;证券简称:st中孚)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豫01破申11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豫01破申11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2.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中孚”改为“*st中孚”,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0年12月15日起复牌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通知详见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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