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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20-11-02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交所《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深证会〔2020〕579号),深交所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进行完善: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二、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深交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五、上述规则自2020年11月2日起施行。未作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深交所于2020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20〕268号)同时废止。

其他未尽事项,敬请投资者登录深圳证券交所网站查阅上市公司公告:

请投资者了解可转债最新交易规则,审慎参与交易,理性投资。如有问题请咨询兴业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6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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