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交易日:8:30-18:00)
投顾服务热线
兴业证券官微
兴业证券微博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
根据《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通知(上证发(2014)40号,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9月1日开始对相关债券实施风险警示及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公司债券,上交所可以对其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个人投资者需符合《通知》第三条之规定,并通过上交所所债券专区申报为风险债券合格投资者后,方可开通买入风险警示债券的权限。
二、对于《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普通投资者不能买入的公司债券,投资者需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并通过上交所债券专区申报为专业投资者后,方可开通买入这类公司债券的权限。
我司将从2014年9月1日起,对不符合本通知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将不受理相关权限的开通并且不接受客户对该类债券的委托;对符合本通知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将要求临柜办理,并根据沪、深交易所债券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客户的开通申请,给予相关权限的开通,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该类债券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以自行登录上交所网站对相关材料进行详细了解,详细地址为:上交所《通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listing/bond/c/3816733.shtml)及《适当性管理办法》(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rading/bond/c/c_20140616_3816718.shtml)
如对本通知有不明之处,请向当地营业部或拨打公司客服中心95562咨询。
特此通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凯发k8官方旗舰厅的版权所有 兴网备案/许可证编号:
客服电话:9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