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公司与客户交易相关的管理、业务及技术人员、营业部负责人的培训,深化落实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新股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化落实新股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2013年3月7日公司开展了《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及新股交易适当性管理》的专项培训。合规法律部、私人财富管理总部、存管结算部、信息科技部、系统运行部相关人员及各营业部负责人、合规与风险监察员、监控岗、投教岗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合规法律部陈尧结合2012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详细介绍了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类型、监控及新股交易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分析了“浙江世宝”等投资者盲目炒新亏损的事例及其他案例。培训指出,公司相关部门已将沪深交易所重点监控账户、监管关注账户、新股达标名单等信息下发给营业部,营业部应加强日常监控,落实新股交易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针对性、有效性。
本次培训梳理了沪深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明确相关岗位人员工作要点,指出在新股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指导营业部进一步强化新股交易客户管理工作。